【投保中】Q2 我可以幫我先生簽名嗎?一定要他自己本人親自簽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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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我可以幫我先生簽名嗎?一定要他自己本人親自簽名嗎?

在填寫「要保書」時,請保戶特別注意:要保人、主被保險人、主被保險人配偶、主被保險人子女、法定代理人等欄位上,必須要由他「本人親自簽名」並且不得塗改,否則該契約自始無效。
《法規》

依據保險法第105條:「由第三人訂定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承認,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子女為主契約或附加契約之被保險人時》 

依據民法規定:「7歲以下為無行為能力者。」所以,保險契約的被保險人(如:子女),若年滿 7足歲者,必須親自簽名在要保書中其所屬之欄位,若未年滿7足歲者,則無須簽名。

《法定代理人方面》  

若契約之主被保險人未年滿20足歲者,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 (通常是父母親),則必須親自簽名在「要保書」中其所屬之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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