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投保的癌症險大多都是定額給付型的癌症險,申請理賠時對癌症住院、手術、放化療進行定額給付,舉例說明,被保險人因癌症住院,每日定額給付2,000元的癌症醫療住院保險金,若進行癌症手術,則理賠癌症手術保險金3萬元,若進行放化療,則提供癌症放射線或化學治療保險金每次2,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定額給付型大多要因癌症住院才可申請理賠,但因為保障內容與金額是投保時就知道,因此適合擔心癌症住院費用影響個人或家庭支出的保戶。定額給付型癌症險通常也會針對義乳重建或義肢裝設進行理賠。
定額給付型的癌症險通常有「癌症醫療理賠總限額」的設定,例如以癌症醫療住院保險金的2,500倍為上限,若癌症醫療住院保險金為1,000元,則保障期間內保險公司因本次保險事故所支出的理賠金總限額就是250萬元,在相同的保費與保障條件下,選擇限額愈高的定額給付型癌症險,對保戶愈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