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壽新呵護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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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商品廣告同意:新壽保代字1070000029號

新光人壽新呵護安心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U5)

商品特色
理賠擇優給付

「實支實付」或「日額給付」二者擇一(擇優)給付

損失補償好安心

住院醫療、手術保障雙重守護

給付限額加倍

選擇實支實付時,住院期間施行重大手術,或入住加護(燒燙傷)病房,限額Double保障

保證續保

本人、配偶最高可保證續保至屆滿80歲;子女最高可保證續保至屆滿23歲

給付項目​
投保計劃別HS-5HS-10HS-15HS-20HS-25HS-30
二者擇⁔ 擇優‿給付實支實付每日病房費用保險金限額(註1)第1天至第30天5001,0001,5002,0002,5003,000
第31天至第60天1,0002,0003,0004,0005,0006,000
第61天以後1,5003,0004,5006,0007,5009,000
加護病房(含燒燙傷病房)1,5003,0004,5006,0007,5009,000
醫院各項雜費及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50,000100,000150,000200,000250,000300,000
重大手術(註2)或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限額提高規定10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600,000
附屬品費用保險金限額(註3)5,00010,00012,000
重大手術(註2)或加護病房(燒燙傷病房)限額提高規定2505007501,0001,2501,500
日額給付住院費用補償保險金限額(註4)500/日1,000/日1,500/日2,000/日2,500/日3,000/日
門診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註5)最高15,000/次
住院關懷保險金定額(同一次住院僅給付1次)5001,0001,5002,0002,5003,000

註1:每次住院給付日數最高以365日為限;加護病房(含燒燙傷病房)給付日數最高以30日為限。
註2:重大手術項目請詳保單條款附表二。
註3:各種類附屬品之裝設,同一保單年度以給付1次為限。
註4:每次住院給付日數最高以365日為限,但被保險人因精神疾病住院診療者,不論是否為同一疾病或同一次住院期間,每一保單年度以90日為限。
註5:「門診手術」係指符合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最新公佈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二部第二章第七節所列舉之手術。
*網頁內容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DM下載。

投保規定
  • 投保對象:本人、配偶、子女
  • 投保年齡:
    ◆ 本人、配偶:0歲~65歲,保證續保至屆滿80歲
    ◆子女:0歲~20歲,保證續保至屆滿23歲
  • 投保計劃別:HS-5、HS-10、HS-15、HS-20、HS-25、HS-30
  • 繳費方式:須與主契約繳法別相同
  • 網頁內容僅供參考,詳細內容請參閱DM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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