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人壽安鑫333終身保險(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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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商品廣告同意:元壽字第1060003681號

元大人壽安鑫333終身保險(RB)

給付項目
身故保障:非意外身故

領取「滿期保險金」前身故,按下列兩者之最大值給付「身故保險金」:一、身故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二、身故當時的 1.06倍的年繳保險費總額。

身故保障:意外身故

發生日起180日內身故,除給付「身故保險金」外,另給付 1倍保險金額之「意外身故保險金」。

第一級失能保障:非意外導致

因疾病致第一級失能者,按下列兩者中最大值給付「非意外第一級失能保險金」:一、失能診斷確定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二、失能診斷確定當時的 1.06倍的年繳保險費總額。

第一級失能保障:意外導致

按下列二者最大值 + 失能當時的保險金額 給付「意外第一級失能保險金」 一、失能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二、失能當時的 1.06 倍的年繳保險費總額

特定意外事故:身故

除給付身故保險金及意外身故保險金之外,另再按保險金額的 3 倍 給付「特定意外身故保險金」。

特定意外事故:第一級失能保障

除給付意外第一級失能保險金之外,另再按保險金額的 3 倍給付「特定意外第一級失能保險金」

意外失能保障:生活扶助金

「失能等級給付比例」×「保險金額的 3%」,按月給付「意外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共給付 180個月。

意外失能保障:失能保險金

第2級至第11級失能,依診斷確定時的 保險金額按各失能等級的給付比例計算。

意外失能保障:復健保險金

第 1~6級失能,按診斷確定時的 保險金額的 30 % 給付「意外失能復健保險金」。

意外醫療保障:住院醫療保障

連續住院日數30日(含)以內:實際住院天數 x 意外住院給付日額
連續住院日數超過30日: 第 31日起實際住院日數 x 意外住院給付日額 x 2

意外醫療保障:加護病房/ 燒燙傷病房住院

實際進住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日數,按「意外住院給付日額」給付「意外加護病房暨燒燙傷病房保險金」

意外醫療保障:住院前後門診

意外住院給付日額 50% × 實際門診日數 = 「意外住院前後門診保險金」

意外醫療保障:住院手術

意外住院給付日額」的 10 倍給付「意外住院手術醫療保險金」

意外醫療保障:門診手術

意外住院給付日額的 5 倍給付「意外門診手術醫療保險金」

意外醫療保障:骨折未住院

按表所列骨折別 給付日數 ×「意外住院給付日額」的 1/2 給付「意外住院醫療保險金」。

意外嚴重燒燙傷

當時的保險金額 50 %給付「意外嚴重燒燙傷保險金」
一、三度燒燙傷面積大於全身面積20%。 二、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 翌年起,於每週年日另按嚴重燒燙傷診斷確定當時之保險金額的30%給付「意外嚴重燒燙傷保險金」給付 3 年

滿期保險金

繳費期滿後起算第 10 保單週年日仍生存,領回 1.06 倍年繳保險費總額的「滿期保險金」。

豁免保險費

因意外事故導致第 2~6 級失能者,自醫師診斷確定失能的翌日起 豁免以後各到期日應繳付之保險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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