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法第64條第1項,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的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保險公司會依據被保險人的健康狀況分為四種體況:優良體、標準體、次標準體以及拒保體。
優良體及標準體代表被保險人身體健康,次標準體代表被保險人身體有疾病,或疾病發生機率比標準體高,保險公司會以有條件的承保方式來承保,如批註除外、延期承保、加費承保等。
批註除外、加費承保這前兩種算是以但書的承保方式,批註除外是將已發生的疾病排除在承保範圍之外,加費承保則是提高每投保單位的保費;延期承保則是當下無法承保,需等待一段時間後,保險公司會請要保人準備相關可保性證明,再評估是否承保;拒保體則是保險公司拒絕承保,通常是因為非常不健康或工作環境危險等因素。
對於次標準體的保戶,近年推出的「弱體保單」,就是保險公司針對體況不佳曾被批註除外或加費承保的保戶所設計的保單,讓有三高(高血糖、高血壓、高血脂)症狀、肝病患者、輕度身心障礙人士及輕微癌症患者還能投保,雖然保費仍然相對較貴,但不失為另一個選擇。